綦江區大堰建筑垃圾消納場10年經營權出讓
一、轉讓方承諾
本轉讓方現提出申請,將本資產通過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并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規則及配套細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2、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交易標的權屬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已設定擔保物權的國有資產轉讓,符合民法典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通過;
3、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4、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準確,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若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違約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設定的交易保證金金額承擔違約責任。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我方進行追償。
二、標的簡況
標的名稱:綦江區大堰建筑垃圾消納場10年經營權出讓
轉讓底價:28181.63萬元
經營權類型:建筑垃圾消納場經營權
經營項目所在地:綦江安穩鎮
經營權有效期限:10年
三、轉讓方簡況
轉讓方名稱:重慶綦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行為批準機構: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
評估備案機構: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以下交易條件為轉讓的基本條件,是產權交易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受讓人在提出受讓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其中優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轉讓文件和產權交易合同的組成部分。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一、標的系綦江區大堰建筑垃圾消納場10年經營權出讓,建筑垃圾消納場位于綦江區安穩鎮,面積約723.16畝,容量為2889.47萬m³,標的評估值為28181.63萬元,擬按現狀以不低于出讓底價28181.63萬元協議或競價出讓,出讓期限10年(建設期1年,運營期9年)。
二、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三、意向受讓方須在掛牌期內(工作時間))到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綦江直屬支所辦公現場提交受讓申請及相關附件材料辦理報名手續,并交納相應保證金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四、若信息披露期滿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交易雙方按照出讓底價與意向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確定交易價格;若信息披露期滿有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采取網絡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五、為保護出讓方和意向受讓方的合法權益,出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出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出現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慶聯交所服務費后,出讓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
(1)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交易的;
(2)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受讓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
(3)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出讓方簽訂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
(4)各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
(5)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行為的;
(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現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在交易合同生效且結清重慶聯交所服務費后,可憑交易合同到重慶聯交所辦理交易保證金退還事宜,自資料提交齊備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其交易保證金由重慶聯交所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下,重慶聯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
六、本次出讓的經營權范圍包括:
(一)自主投資建設、運營綦江區大堰建筑垃圾消納場,并提供經營區域內的建筑垃圾處置服務;
(二)依據重慶市建筑垃圾處置規定,享有向建筑垃圾產生單位收取處置費用的權利。
七、在經營期滿時,經營權相關權利由出讓方收回(繼續合作除外)。
八、意向受讓方須通過相關資料、實地踏勘等方式詳細了解標的情況及有關政策規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消納場尚未建設和所需行政審批手續等),若決定受讓,須在報名時承諾將自行承擔相應的風險。標的以實物現狀交付為準,意向受讓方在掛牌期間有權利及義務自行對標的進行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自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瑕疵為由退還標的或拒付剩余交易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九、意向受讓方應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方簽訂出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將全部交易價款支付至出讓方指定賬戶,因受讓方原因未在規定時限內簽訂合同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出讓方有權單方面終結交易,并將標的另行處置。
十、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稅、費(包括但不限于重慶聯交所交易服務費等)均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須在出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重慶聯交所交易服務費支付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重慶聯交所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詳見《綦江區大堰建筑垃圾消納場10年經營權出讓項目網絡競價實施方案》。
十一、建筑垃圾消納場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消納場所需行政審批手續、備案、投資建設、購買設施設備及經營產生的相關費用等)均由受讓方自行負責(需出讓方名義繳納的以出讓方名義繳納)。
十二、出讓方負責在受讓方付清交易價款及重慶聯交所交易服務費后30個工作日內移交標的,若標的實際情況與本公告披露信息有出入,成交價及交易服務費不做調整。
十三、出讓期內,受讓方對建筑垃圾消納場的建設、經營應符合國家規定及政府規劃,不得破壞周邊環境及其配套設施,因受讓方自身原因違法造成的相關處罰或在建設經營中發生的一切安全、環保責任及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相關法律責任、經濟賠償等)由受讓方全部承擔。
十四、該經營權未經出讓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
十五、本項目資料僅供意向受讓方參考,重慶聯交所不負責標的移交,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和其他連帶責任。
十六、備查資料:《資產評估報告》、《綦江區大堰建筑垃圾消納場10年經營權出讓項目網絡競價實施方案》。
受讓方資格條件:
1.應為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近1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即未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信息”、“經營異常名錄信息”和無“行政處罰信息”〕,意向受讓方需將上述網站的查詢結果打印(查詢時間需在項目掛牌期間)并加蓋公章后提供。
交易保證金設定:
是否交納保證金:是
交納金額:128.19萬元
交納截止時間: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交納方式:轉賬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交易方式: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原標題:2.8億!重慶綦江區大堰建筑垃圾消納場10年經營權出讓
關鍵詞:
建筑垃圾,垃圾消納場
全年征稿/資訊合作
聯系郵箱:hbzhan@vip.qq.com
- 版權與免責聲明
- 1、凡本網注明"來源:環保在線"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環保在線,轉載請必須注明環保在線,https://www.hbzhan.com。違反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 2、企業發布的公司新聞、技術文章、資料下載等內容,如涉及侵權、違規遭投訴的,一律由發布企業自行承擔責任,本網有權刪除內容并追溯責任。
- 3、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4、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
環保在線APP
環保在線手機站
環保在線小程序
微信公眾號




















環保在線官微
環保在線APP
環保在線小程序